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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暂定)介绍访问量:32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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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沪深300指数主要成分股有哪些? 答:截止2006年7月18日,沪深300指数前十五位成分股依次为: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宝钢股份、长江电力、万科A、中国联通、贵州茅台、中国石化(行情,论坛)、五粮液、振华港机、上海机场、中国银行(行情,论坛)、深发展A(行情,论坛)、浦发银行、中兴通讯。 问:沪深300指数期货收取多少保证金? 答:目前设计沪深 300指数期货的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8%。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情况有权进行必要的调整。按照这一比例,如果沪深300指数期货的结算价为1400点,那么第二天交易所收取的每张合约保证金为1400点X300元/点X8%=3.36万元。投资者向会员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会在交易所规定的基础上向上浮动。 问:什么是合约大小,什么是合约乘数? 答:沪深 300指数期货的合约价值为当时沪深300指数期货报价点位乘以合约乘数。合约乘数是指每个指数点对应的人民币金额。目前合约乘数暂定为300元/点。如果当时指数期货报价为1400点,那么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价值为1400点×300元/点=420,000元。 问:沪深300指数期货有涨跌停板吗? 答:沪深 300指数期货的涨跌停板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合约最后交易日不设涨跌停板。因为最后交易日不是以期货价格的平均价作为结算价,而是以现货指数的平均 价作为结算价。必须要保证指数期货的价格能够和指数现货趋同,因此不设涨跌停板。 问: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哪一天? 答: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月的第三个星期五。如 IF0607合约,该合约最后交易日为 2006年7月21日。同时最后交易日也是最后结算日。这天收盘后交易所将根据交割结算价进行现金结算。 问:股指期货的每日交易时间和股票一样吗? 答:沪深300指数期货早上9点15分开盘,比股票市场早15分钟。9点10分到9点15分为集合竞价时间。下午收盘为3点15分,比股票市场晚15分钟。最后交易日下午收盘时,到期月份合约收盘与股票市场收盘时间一致,其它月份合约仍然在3点15分收盘。 问:什么是合约的最小变动单位? 答: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单位是指合约报价时允许报出的小数点后最小有效点位数。沪深 300 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1点,按 每点300元计算,最小价格变动相当于合约价值变动30元。 问:合约挂牌几个月份? 答:沪深300指数期货同时挂牌四个月份合约。分别是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月份合约。如当月月份为 7 月,则下月合约为 8月,季月合约为 9月与12月。表示方式为 IF0607、IF0608、IF0609、IF0612。其中 IF为合约代码,06表示2006年,07表示7月份合约。 问:什么是熔断机制? 答:熔断机制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熔断价格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当市场价格触及6%,并持续一分钟,熔断机制启动。在随后的十分钟内,卖买申报价格只能在6%之内,并继续成交。超过6%的申报会被拒绝。十分钟后,价格限制放大到10%。设置熔断机制的目的是让投资者在价格发生突然变化的时候有一个冷静期,防止作出过度反应。 问:每日开盘价、收盘价是如何确定的? 答:开盘价是指合约开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如果集合竞价未产生价格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为当日开盘价。如果当日该合约全天无成交,以昨日结算价作为当日开盘价。 收盘价是指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如果当日该合约全天无成交,则以开盘价作为当日收盘价。 问:每日结算价是如何确定的? 答: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停板价格作为当日结算价。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不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前一小时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交易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时段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问:最后交易日结算价是如何确定的?为什么不用收盘价? 答:最后结算价是最后交易日现货指数最后二小时所有指数点的算术平均价。在国际市场上有一些合约是采用现货指数收盘价作最后结算价的。但由于现货指数收盘价很容易受到操纵,因此为了防止操纵,国际市场上大部分股指期货合约采用一段时间的平均价。 问:沪深300指数是如何编制的? 答:2005年4月8日,沪深两交易所正式向市场发布沪深300指数。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同年8月25日由沪深两交易所共同出资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成立,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限公司管理。 (一)指数选样 1、指数成份股的数量:300只 2、指数成份股的选样方法 (1) 选样空间 上市交易时间超过一个季度; 非ST、*ST股票,非暂停上市股票;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股价无明显的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 剔除其他经专家认定不能进入指数的股票。 (2) 选样标准 选取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3) 选样方法 对样本空间股票在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50%的股票,然后对剩余股票按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在前300名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二)指数计算 指数以调整股本为权重,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调整股本根据分级靠档方法获得。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 举例如下: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三)指数修正 沪深300指数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当样本股名单、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调整市值/原 除 数=修正后的调整市值/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调整市值=修正前的调整市值+新增(减)调整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指数。 需要修正的情况包括: 1. 除息:凡有样本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2. 除权:凡有样本股送股或配股,在样本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修正后调整市值=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调整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3. 停牌:当某一样本股停牌,取其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直至复牌。 4. 摘牌:凡有样本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5. 股本变动:凡有样本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如增发新股、配股上市、内部职工股上市引起的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样本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6. 停市:部分样本股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全部样本股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 (四)成份股的定期调整 1、指数成份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一般为1月初和7月初实施调整,调整方案提前两周公布。 2、每次调整的比例不超过10%。样本调整设置缓冲区,排名在240名内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36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3、最近一次财务报告亏损的股票原则上不进入新选样本,除非该股票影响指数的代表性。 4、当样本股公司退市时,自退市日起,从指数样本中剔除,由过去最近一次指数定期调整时的候选样本中排名最高的尚未调入指数的股票替代。 5、最新规则调整:符合样本空间条件、且总市值(不含境外上市股份)排名在沪深市场前10位的新发行股票,启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即在其上市第十个交易日结束后进入指数,同时剔除原指数样本中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最末的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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